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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校对研究委员会2005年6月修订)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2-16  [ ]  浏览次数:11644  [ 打印 ]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做好图书编校质量检查和评比工作,特对图书中常见的文字、词语、语法、标点符号、数字用法、量和单位、版面格式等方面的差错,提出一个便于操作的认定细则,供出版管理部门及各出版社参考。

第二条 版面编排格式的判别,以《图书书名页》(GB 12450—1990)、《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 7714—1987)等国家标准为依据。标点符号正误的判别,以《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1995)为依据。数字用法正误的判别,以《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15835—1995)为依据。规范汉字正误的判别,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1955年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少数字后来有调整),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依据。异形词正误的判别,以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为依据。汉语拼音拼写正误的判别,以《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 16159—1996)、《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GB3259—1992)、《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和《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等为依据。自然科学名词正误的判别,以1990年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关于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科技名词的通知》为依据。量和单位正误的判别,以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国家标准《量和单位》(GB 3100~3102—1993)为依据。语言文字正误的判别,以《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新华字典》(1998年修订本)等常用工具书为参考依据。

第三条  语言文字现象是复杂的,科学知识是无穷的,因此.本细则不可能涵盖各类问题,只列举图书中常见的一些差错,以期举一反三。为便于评比操作,有些不宜计错的情形也一并择要列出。

二、文 字

第四条  文字差错包括错别字、多字、漏字、颠倒字、已明令停止使用的异体字、不符合《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字形规定的旧字形,以及汉语拼音和外文等方面的差错。

第五条  错别字是错字和别字的合称。错字,指像字但不是字,规范字典里查不出的字;别字,指把甲字写成乙字,规范字典里虽然有,但用在这里不当的字。

第六条  错字虽然与正字形似,但不是字,比较容易判别;而别字则不同,或者形似,或者音同,或者义近,似是而非,判别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因此,判别别字,要从字义人手。现将常见的词语中一些较难界定的别字列举如下(括号里的字是错的):

和蔼(霭),安(按)装,酒吧(巴),暴(爆)发户,炮(爆)羊肉,凋敝(蔽),奴颜婢(卑)膝,金碧(壁)辉煌,明辨(辩)是非,辨(辩)析,辨(辩)证施治,心胸褊(偏)狭,针砭(贬)时弊,治标(表)不治本,濒(频)临,赌博(赙),脉搏(博、膊),按部(步)就班,战略部(布)署,兴高采(彩)烈,璀璨(灿),最高检察(查)院,察(查)言观色,惊诧(咤),一刹(霎)那,万古长(常)青,不齿(耻)于人类,相形见绌(拙),川(穿)流不息,串(窜)门,吹毛求疵(刺),氽(川)丸子,精粹(萃),催(摧)化剂,戴(带)罪立功,虎视眈眈(耽),担(耽)心,殚(惮)精竭虑,好搭档(挡),大排档(挡),挡(当)车工,变速挡(档),到(倒)底怎么样,马镫(蹬),真谛(缔),玷(沾)污,间谍(牒),通牒(谍),大名鼎鼎(顶),装订(钉)书籍,纱锭(绽),度(渡)假村,举一反(返)三,成绩斐(蜚)然,凑份(分)子,省份(分),年份(分),水分(份),分(份)量,名分(份),分(份)内,分(份)外,辈分(份),竹竿(杆),麦秆(杆),金刚(钢),横膈(隔)膜,沟(勾)通信息,勾(沟)结敌人,变卦(挂),诡(鬼)计多端,走上正轨(规),灌(贯)输,坩埚(锅),震撼(振憾),浩瀚(翰),引吭(亢)高歌,随声附和(合),和(合)盘托出,哄(轰)堂大笑,内讧(哄),变幻(换)莫测,《黄(皇)帝内经》,皇皇(煌)巨著,彗(慧)星,融会(汇)贯通,诨(浑)号,候(后)补委员,负笈(籍)从师,不假(加)思索,汗流浃(夹)背,戛(嘎)然而止,佼佼(姣)者,挖墙脚(角),直截(接)了当,电介(解)质[指绝缘体],电解(介)质[指导电体],噤(禁)若寒蝉,尽(仅)管,陷阱(井),不胫(径)而走,腈(睛)纶,赳赳(纠)武夫,抉(决)择,诀(决)别,勘(堪)探,堪(勘)舆,戡(堪)乱,中肯(恳),抠(扣)字眼,蜡(腊)染,蜡(腊)纸,谰(烂)言,滥(烂)调,同等学力(历),再接再厉(励),黄连(莲)素,链(连)霉素,项链(练),黄粱(梁)美梦,寥寥(廖)无几,鳞(麟)次栉比,棉铃(蛉)虫,蒸馏(溜)水,流(留)芳百世,螺(罗)丝钉,温情脉脉(默),贸(冒)然,笑眯眯(咪),甜言蜜(密)语,弥(迷)天大谎,沉湎(缅)酒色,一文不名(明),没(末)落,墨(默)守成规,拇(姆)指,百衲(纳)本,唯唯诺诺(喏),呕(沤)心沥血,如法炮(泡)制,赔(陪)礼道歉,抨(评)击,裨(俾)益,偏僻(辟),癖(僻)好,平(凭)添,风尘仆仆(扑),大器(气)晚成,青(清)山绿水,山清(青)水秀,屈(曲)指可数,一阕(阙)词,声名鹊(雀)起,发轫(韧),杂糅(揉),繁文缛(褥)节,偌(喏)大年纪,砂(沙)轮,霎(刹)时间,少(稍)安毋躁,威慑(摄),革命圣(胜)地,旅游胜(圣)地,长盛(胜)不衰,各行其是(事),招工启事(示),神气十(实)足,首(手)屈一指,金银首(手)饰,抒(舒)情,精神矍铄(烁),追溯(朔),唢(哨)呐,鞭挞(鞑),碳(炭)元素,煤炭(碳),碳(炭)素钢,一摊(滩)泥,前提(题),提(题)纲,字帖(贴),铤(挺)而走险,走投(头)无路,抟(搏)土造人,高品位(味),任人唯(为)肾,魁梧(武),好高骛(鹜)远,趋之若鹜(骛),文恬武嬉(嘻),袄(袄、妖)教,安详(祥),销(消)声匿迹,元宵(霄)节,通宵(霄)达旦,威胁(协),别出心(新)裁,锦绣(秀)河山,麦锈(绣)病,戊戌(戍)变法,栩栩(诩)如生,寒暄(喧),宣(渲)泄,主旋(弦)律,徇(循)私,赝(膺)品,集腋(掖)成裘,谒(竭)见,神采奕奕(弈),弈(奕)棋,肄(肆)业,圯(圮)上老人,优(忧)柔寡断,给予(于),予(于)以表扬,滥竽(芋)充数,竭泽而渔(鱼),鱼(渔)肉百姓,左右逢源(圆),世外桃源(园),芸芸(纭)众生,雍容(荣)华贵,书札(扎),敲诈(榨)勒索,明火执仗(杖),膨胀(涨),缜(慎)密,旁征(证)博引,卷帙(秩)浩繁,仗义执(直)言,养殖(植)业,学以致(至)用,树脂(酯),硫酸二甲酯(脂),摩肩接踵(踪),文绉绉(诌),高瞻远瞩(嘱),一炷(柱)香,编纂(篡),康庄(壮)大道,急躁(燥),恣(姿)意妄为,诅(咀)咒。

第七条  图书中应当使用《简化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不得使用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77年)中的简化字。横线左侧的字不能作为横线右侧的字的简化字:代—戴,付—副,干—赣,笈—籍,亍—街,兰—蓝、篮,令—龄,另—零,欠—歉,蒜—算,仃—停,太—泰,午—舞,圹—塘,予—预,迂—遇,园—圆,正—整,咀—嘴等等。“桔”(音jié)不是“橘”的简化字,只用于“桔梗”、“桔槔”,不能代替“橘”字。

第八条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对几个字作了调整。该表的说明中指出:“原《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叠’、‘覆’、‘像’、‘囉’不再作‘迭’、‘复’、‘象’、‘罗’的繁体字处理。……‘囉’依简化偏旁‘罗’类推简化为‘啰’。‘瞭’字读‘liǎo’(了解)时,仍简作‘了’,读‘liào’(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据此,“叠”字的“重叠”(一层加一层)义,例如“叠石为山”、“层见叠出”、“折叠”、“叠床架屋”、“叠翠”、“叠罗汉”、“叠印”、“叠韵”、“叠嶂”、“叠彩山”等词语,不得使用“迭”字。“覆”字的翻倒义,如“覆巢”、“覆灭”、“覆亡”、“覆辙”、“覆被”等词语,不得使用“复”字。“像”字用于人物图像、好像、相似等义,例如“肖像”、“录像”、相像”、“好像”、“像话”、“像样”等词语,不得使用“象”字。“啰嗦”的“啰”和作为助词的“啰”,不可使用“罗”字。此外,藉,简化为“借”,如“藉口”“凭藉”应作“借口”“凭借”;但“慰藉”“狼藉”的“藉”仍用“藉”。“萧条’、“萧索”的“萧”没有简化为“肖”;用于姓氏,随原稿,不计错。

第九条  凡用繁体字排版的图书,在用简化字本翻排繁体字本时,必须对应准确。特别是那些古代就有、现在作为简化字的传承字,在翻排繁体字本时不得误用,如:“党项”的“党”不得用“黨”,“长征”的“征”不得用“徵”,洞山良价(人名,佛教曹洞宗的创始人之一,“价”,音jiè)的“价”不得用“價”,“南宫适”(人名)的“适”(音kuò)不得用“逋”,“万俟”(姓氏,音Mòqí)的“万”不得用“萬”,“体夫”(抬棺材的人)的“体”(音bèn)不得用‘體”,“人云亦云”的“云”不得用“雲”,姓种的“种”(音chóng)不得用“種”,作为乐器的“筑”不得用“築”,允准的“准”不得用“凖”,“窗明几净”的“几”不得用“幾”,“白术”的“术”(音zhǘ)不得用“術”,等等。误用的繁体字应视为错字。

第十条  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55年12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要求从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规定“从实施之日起,全国出版的报纸、杂志、图书一律停止使用表中括弧内的异体字。但翻印古书须用原文原字的,可作例外。”“停止使用的异体字中,有用作姓氏的,在报刊图书中可以保留……”随后,国家语委根据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反映,1956年3月恢复“阪、挫”2字。1986年10月恢复“诉、讌、晔、詟、诃、鳝、纳、划、鲙、诓、雠”11字。1988年3月恢复“翦、邱、於、澹、骼、彷、菰、溷、徼、薰、黏、桉、愣、晖、凋”15字。3次共恢复28字,这些字不作为异体字对待。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本细则再放宽两点:一是引用古籍的文字,尽可能使用通用字,但个别容易引起歧义的可使用异体字;二是该《整理表》中原只限于姓氏使用异体字,用在名字中也不计错。如:镕、淼、榘、邨、珮等。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教委和国家语委1988年7月公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要求,汉语拼音的拼写以词为单位连写,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应拼写为“Zhongguo Shehui Kexueyuan”,不可拼写为“ZhongguoShehuiKexueyuan”,也不可拼写为“Zhong Guo She Hui Ke Xue Yuan”。转行规则参照英文,必须在一个完整的音节处转行,并加转行线“一”(占一个汉字的1/3)。

三、词 语

第十二条  词语误用的根本原因是误解词义。如:“截至1997年12月底”的“截至”不能使用“截止”,“报名日期1月30日截止”的“截止”不能使用“截至”;“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权利”不能使用“权力”,“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不能使用“权利”;“招工启事”的“启事”不能使用“启示”,“战争启示录”的“启示”不能使用“启事”;“老师爱护学生”的“爱护”不能使用“爱戴”;“随声附和”的“附和”不能使用“符合”;等等。因为“截至”与“截止”、“权利”与“权力”、“启事”与“启示”、“爱护”与“爱戴”、“附和”与“符合”的含义是不同的,误用了就不能正确地表情达意。类似的误用词语还有,有利-有力,以至-以致,合龙-合拢,化装-化妆,经纪-经济,学历-学力,反应-反映,检察-检查,查看-察看,服法-伏法,处置-处治,品味-品位,等等。

第十三条 异形词是现代汉语书面语中并存并用的同音(声、韵、调完全相同)、同义(理性意义、色彩意义和语法意义完全相同)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图书编校时遇到异形词应使用《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里的推荐形式。例如(括号内是淘汰的形式):按语(案语)、百废俱兴(百废具兴)、本分(本份)、笔画(笔划)、参与(参预)、成分(成份)、赐予(赐与)、戴孝(带孝)、淡泊(澹泊)、订单(定单)、订户(定户)、订婚(定婚)、订阅(定阅)、分量(份量)、丰富多彩(丰富多采)、复信(覆信)、告诫(告戒)、过分(过份)、轰动(哄动)、角色(脚色)。《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未收的异形词可以采用《现代汉语词典》的推荐形式。如果没有采用《现代汉语词典》的推荐形式,也不扣分。

第十四条 误用成语的实质是破坏了成语结构的定型性和意义的完整性。结构的定型性,是说成语的构成成分和构成方式比较固定,使用时不能随意改动。如:“有的放矢”不能说成“有的放箭”,“万紫千红”不能说成“千紫万红”,“源远流长”不能改为“渊远流长”,“意气风发”不能改为“意气奋发”,“明日黄花”不能改为“昨日黄花”,等等。意义的完整性,是说成语的意义不是它的构成成分的简单相加,而是由构成成分的意义经过概括而形成的、带有比喻和形容的性质。下面几种情形应按误用词语处理,每处计1个差错。

(一)意义理解错误。例如:

1.不少前往泉州旅游、观光的海外游客乘车行驶在无树的公路上,任凭风尘、烈日的侵袭,纷纷摇头叹息,叹为观止。(“叹为观止”是用来赞美看到的事物好到了极点的。)

2.在成都地区的考古发掘中,至今还没有发现第二座惠陵古冢,应该说,刘备墓在成都已无可厚非了。(“无可厚非”意思是没有可以过分责难的,应改为“毫无疑义”。)

3.这一次扑灭森林大火,解放军又一次首当其冲。(“首当其冲”意思是处于冲要位置首先被冲击,与“冲锋在前”的含义完全不同。)

(二)把成语拆开使用而导致不当。例如:

1.大凡热心荐贤的人,也总是十分爱贤。不因求全而责备,不因小过而废之。(“求全责备”不能拆开。)

2.他的作品,既不矫揉,也不造作。(“矫揉造作”形容过分做作、极不自然,不能拆开。)

第十五条  使用缩略语要防止造成误解。每篇文章首见时最好使用全称,以后可使用缩略语。但应注意有些词是不能省略的,如“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不能缩略为“省人大主任”,因为作为省级最高权力机关的人大会议,只有执行主席,它的常委会才有主任的职务。使用缩略语不恰当一般不计错,但省略掉必要成分,已经构成知识性差错,就要计错了。

第十六条  人名、地名、单位名称要正确。外国人名(知名度高的)的译名采用通用的译法或者通行的写法。知名度不高的一般可参照新华社译名手册译出。国内外地名的写法以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最新地图和地名录为准。小的地名应冠以省、市、地区名称,小单位应冠以大的地域和上一级领导单位名称。译名不合常规和无法判断地域的地名和单位名,应当计错。

四、语 法

第十七条  图书中常见的语法差错,大致可以分为:词性误用,数量表达混乱,指代不明,虚词使用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等等。

第十八条 词性误用。例如:

1.画家田雨霖义务为学生讲座。(“讲座”是名词,应改为动词“讲课”。)

2.运输企业的代表向乘客坦诚了春运的苦衷。(“坦诚”是形容词,应改为动词“说出”。)

3.他由于顶不住压迫而丧失了原则。(“压迫”是动词,应改为名词“压力”。)

第十九条 数量表达混乱。例如:

1.三名重伤的战士们在接受手术。(“战士”前面有了数量词“三名”,后面就不能有“们”。)

2.去年,有13个海岛人均收入超过千元以上。(“超过”后面应该是确定的数,而“千元以上”是不确定的。)

3.由于化疗药物反应,朱鹏的白血球指数比正常值少三倍。(表示数量的减少,不能用倍数,只能用分数。本句可以改为“只是正常值的1/3”。)

第二十条 指代不明。例如:

1.张总经理和李总工程师正在讨论一个技术改造项目,他同意他的看法。(两个“他”,不知道哪个是指张总经理,哪个是指李总工程师。)

2.外电报道:深圳一动物园有人向游客出售活鸡,让他们抛给老虎和狮子活活吃掉。他们呼吁“制止这种残忍的活动”。(两个“他们”指代不同。应把第2个“他们”改为“有关人士”一类的词语。)

3.对于学习较差的学生决不能采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办法。这对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是不利的。(“这”指代的是前面的句子,结果句子的意思和作者要表达的正好相反。可以把“这”改为“体罚或变相体罚”。)

第二十一条 虚词使用不当。例如:

1.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组织人员昼夜观察,对大熊猫发出的每一个声音都记录下来。(“对”要改为“把”。)

2.法制报要向读者宣传国家的法规法纪,首先报纸自己要遵纪守法,这样,报纸才有感召力。否则报纸让别人学法守法,而办报却违法犯法,就是失职。(“否则”的意思是“如果不这样,那么就……”。要把“否则”改为“如果”。或改为“否则就是失职”。)

3.现场嘉宾和观众对他的机智和幽默报以了会心的掌声。(“以”是介词,后面不能有助词“了”。))

第二十二条 搭配不当。例如:

1.目前我国城市分布很不均匀,东部沿海一带有城市275座,而西部地区城市数量较少,这不利于减少东西部差距。(“减少”和“差距”不搭配。可以把“减少”改为“缩小”。)

2.在香山老人的传说里,曹雪芹的足迹走遍了香山。(“足迹”和“走遍”不搭配。可以把“走遍”改为“遍布”。)

3.他们说服了老师的劝阻。(“说服”和“劝阻”不搭配。可以改为“说服了进行劝阻的老师”。)

第二十三条 成分残缺。例如:

1.我国入世在即,入世后必将为我国国民经济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缺主语。去掉“后”,让“入世”作主语。)

2.盗版盗印是近些年图书库存积压不断攀升的重要原因之一。(缺动词。在“近些年”后面加上“造成”。)

五、标点符号

第二十四条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是判别标点符号正误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句号(。)表示陈述句末尾的停顿,是句末点号,只能用在句子的末尾,而不能用在句子的里面。句号的误用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句子而不用句号断句。常见一段文字一逗到底。例如:

已经25岁了,我终于成为专业合唱队的演员,遗憾的是没唱几年歌,领导却让我改唱评戏,由于唱法路子不对而毁了噪子,我被迫含着眼泪离开了舞台。(这一段文字有三个句子,“演员”和“评戏”后的逗号应改为句号。)

(二)不是句子而用了句号。把一个句子拆成几个句子。例如:

1.电视短剧《荷花》通过一个卖扇子的小女孩同小偷勇敢斗争的故事。表现了小女孩的纯洁、善良、勇敢的性格。反映了小女孩高尚的情操和美好的心灵。(这是一个复句,前两个句号应改为逗号。)

2.产生经费紧张的原因,一个是实在缺得多。另一个是在经费使用效率上也存在一些问题。(这是一个复句,第一个句号应改为逗号。)

第二十六条 逗号(,)表示句子内部的一般性停顿。逗号的误用有5种情形。

(一)不该停顿的地方用了逗号。例如:

总之,这部文集,触及了当代一系列重大的学术问题,相信有心的读者,会从中得到深刻的启示。(“文集”和“读者”后面的逗号应删。)

(二)该停顿的地方没用逗号。例如:

我在武汉听了毛委员演说三个月之后又在郑州听到谭延闿对湖南农民运动的恶毒攻击……(“演说”的后面应该加逗号。

第二十七条 分号(;)表示复句内部并列分句之间的停顿。判别分号用法正误,要掌握3条原则:(1)从停顿的长短看,句号 ﹥分号﹥逗号﹥顿号;(2)分号不用在普通单句中;(3)分号一般用在并列复句里,被分号隔开的各分句中,至少有一组内部有逗号。分号的误用主要有4种情形。

(一)并列词语间误用分号。并列词语间的停顿要用顿号或逗号,不能用分号。例如:

《湖畔》中人物的对话;《鲜花开放的地方》中环境的点染;《大钱饺子》里的铺叙议论,都十分富有特色。(并列短语作主语,短语内的两个分号都应改为逗号。)

(二)非并列关系的单重复句内分句间误用分号。非并列关系的多重复句的第一层可以使用分号,为的是分清分句间的结构关系。单重复句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不能使用分号。例如:

去年12月13日,在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的配合下,通州区公安局破获了盗窃高压输电线路铁塔塔材的案件;抓获犯罪分子二十余人。(分号应改为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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